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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薪酬核算會計處理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19 05:28:02

職工薪酬核算會計處理?一、案例材料;甲單位為中央全額撥款事業單位,2022 年 3 月應發工資 570866.22 元,其中:基本工資 270085.20 元、津貼補貼 181199.82 元、績效工資 119581.20 元;代扣個人應負擔的職業年金 22 029.12 元、住房公積金 73676.32 元、基本養老保險金 44 058.24 元、醫療保險金 11014.54 元、個人 所得稅 3532.80 元,代扣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 22000 元, 合計代扣 176311.02 元;本月實發工資為 394555.20 元 本月單位應負擔基本養老保險金 88116.48 元、醫療保險金38550.88元、職業年金44 058.24元、工傷保險1101.52 元,住房公積金 73676.32 元,合計 245 503.44 元3 月 8 日财務人員通過代理銀行代發戶實發工資394 555.20 元,銀行代發成功3 月 12 日,财務人員将單位負擔和代扣個人的基本養老保險金 132174.72 元、醫療保險金49565.42 元、工傷保險1101.52 元,代繳合計 182 841.66 元彙繳到央保中心;将單位負擔和代扣個人的住房公積金 147352.64 元彙繳到中央公積金中心賬戶;将單位負擔和代扣個人的職業年金 66087.36 元彙繳到中央職業年金專門賬戶3 月 15 日申報個人所得稅并扣款成功假設甲單位費用都為業務活動費用,支付方式采用國庫集中支付二、案例分析及賬務處理 (一)案例分析發放職工薪酬代扣代繳業務依據《政府會計制度——行 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以下簡稱《政府會計制度》) “2201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根據《政府會計制度》“2201 應付職工薪酬”會計科目明細 核算規定,“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明細科目核算 内容包括單位從職工工資中代扣代繳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職工計算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本例中代扣代繳項共 7 項(見下表,單位:元),從職 工工資中代扣部分和單位為職工計算繳納的部分都先計提記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二)賬務處理 甲單位在 3 月份對于上述業務的賬務處理如下:(單位:元)計算确認當期應付職工薪酬(含單位為職工計算繳納 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時:(1)2022 年 3 月,甲單位計提工資:财務會計借:業務活動費用——工資福利費用  570866.22貸:應付職工薪酬——基本工資  270085.20                        ——津貼補貼  181199.82                        ——規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  119581.20預算會計不做賬務處理(2)計提單位負擔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财務會計:借:業務活動費用——工資福利費用  245503.44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金  88116.48       ——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金  38550.88      ——社會保險費——職業年金  44058.24    —社會保險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  1101.52       —住房公積金  73676.32預算會計不做賬務處理2.從應付職工薪酬中代扣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水電費等(為簡便核算,假設代扣代繳部分均從基本工資中扣除)時:财務會計借:應付職工薪酬——基本工資  176311.02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金  44058.24     ——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金  11014.54     ——社會保險費——職業年金  22029.12     ——住房公積金  73676.32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3532.80其他應收款——應收個人水電費  22000.00預算會計不做賬務處理3.2022 年3 月8 日向職工支付工資、津貼補貼等薪酬時:财務會計借:應付職工薪酬——基本工資  93774.18      ——津貼補貼  181199.82     ——績效工資  119581.20貸:财政撥款收入  394555.20預算會計借:事業支出——财政撥款支出——基本支——人員經費——基本工資93774.18——财政撥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員經費——津貼補貼  181199.82——财政撥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員經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119581.20貸:财政撥款預算收入; 394555.20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費、個人所得稅時:(1)3 月12 日繳納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費:财務會計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金  132174.72 ——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金  49565.41 ——社會保險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  1101.52 ——社會保險費——職業年金  66087.36 ——住房公積金  147352.64貸:财政撥款收入  396281.66預算會計(預算會計未做代扣處理,有關明細科目應根據計提金額核算):借:事業支出——财政撥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員經費——基本工資 150778.22—财政撥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員經費——社會保險費  171827.12(88116.48 38550.88 44058.24 1101.52)——财政撥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員經費——住房公積金; 73676.32貸: 财政撥款預算收入&; 396281.66(2)3月15日繳納個人所得稅:财務會計借:其他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3532.80貸:财政撥款收入; 3532.80預算會計借:事業支出——财政撥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員經費——基本工資 3532.80貸:财政撥款預算收入  3532.80來源:财政部會計司  政府會計準則制度應用案例,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職工薪酬核算會計處理?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職工薪酬核算會計處理(關于職工薪酬業務的會計處理)1

職工薪酬核算會計處理

一、案例材料;甲單位為中央全額撥款事業單位,2022 年 3 月應發工資 570866.22 元,其中:基本工資 270085.20 元、津貼補貼 181199.82 元、績效工資 119581.20 元;代扣個人應負擔的職業年金 22 029.12 元、住房公積金 73676.32 元、基本養老保險金 44 058.24 元、醫療保險金 11014.54 元、個人 所得稅 3532.80 元,代扣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 22000 元, 合計代扣 176311.02 元;本月實發工資為 394555.20 元。 本月單位應負擔基本養老保險金 88116.48 元、醫療保險金38550.88元、職業年金44 058.24元、工傷保險1101.52 元,住房公積金 73676.32 元,合計 245 503.44 元。3 月 8 日财務人員通過代理銀行代發戶實發工資394 555.20 元,銀行代發成功。3 月 12 日,财務人員将單位負擔和代扣個人的基本養老保險金 132174.72 元、醫療保險金49565.42 元、工傷保險1101.52 元,代繳合計 182 841.66 元彙繳到央保中心;将單位負擔和代扣個人的住房公積金 147352.64 元彙繳到中央公積金中心賬戶;将單位負擔和代扣個人的職業年金 66087.36 元彙繳到中央職業年金專門賬戶。3 月 15 日申報個人所得稅并扣款成功。假設甲單位費用都為業務活動費用,支付方式采用國庫集中支付。二、案例分析及賬務處理 (一)案例分析。發放職工薪酬代扣代繳業務依據《政府會計制度——行 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以下簡稱《政府會計制度》) “2201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根據《政府會計制度》“2201 應付職工薪酬”會計科目明細 核算規定,“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明細科目核算 内容包括單位從職工工資中代扣代繳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職工計算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本例中代扣代繳項共 7 項(見下表,單位:元),從職 工工資中代扣部分和單位為職工計算繳納的部分都先計提記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二)賬務處理。 甲單位在 3 月份對于上述業務的賬務處理如下:(單位:元)計算确認當期應付職工薪酬(含單位為職工計算繳納 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時:(1)2022 年 3 月,甲單位計提工資:财務會計借:業務活動費用——工資福利費用  570866.22貸:應付職工薪酬——基本工資  270085.20                        ——津貼補貼  181199.82                        ——規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  119581.20預算會計不做賬務處理(2)計提單位負擔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财務會計:借:業務活動費用——工資福利費用  245503.44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金  88116.48       ——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金  38550.88      ——社會保險費——職業年金  44058.24    —社會保險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  1101.52       —住房公積金  73676.32預算會計不做賬務處理2.從應付職工薪酬中代扣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水電費等(為簡便核算,假設代扣代繳部分均從基本工資中扣除)時:财務會計借:應付職工薪酬——基本工資  176311.02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金  44058.24     ——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金  11014.54     ——社會保險費——職業年金  22029.12     ——住房公積金  73676.32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3532.80其他應收款——應收個人水電費  22000.00預算會計不做賬務處理3.2022 年3 月8 日向職工支付工資、津貼補貼等薪酬時:财務會計借:應付職工薪酬——基本工資  93774.18      ——津貼補貼  181199.82     ——績效工資  119581.20貸:财政撥款收入  394555.20預算會計借:事業支出——财政撥款支出——基本支——人員經費——基本工資93774.18——财政撥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員經費——津貼補貼  181199.82——财政撥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員經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119581.20貸:财政撥款預算收入; 394555.20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費、個人所得稅時:(1)3 月12 日繳納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費:财務會計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金  132174.72 ——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金  49565.41 ——社會保險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  1101.52 ——社會保險費——職業年金  66087.36 ——住房公積金  147352.64貸:财政撥款收入  396281.66預算會計(預算會計未做代扣處理,有關明細科目應根據計提金額核算):借:事業支出——财政撥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員經費——基本工資 150778.22—财政撥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員經費——社會保險費  171827.12(88116.48 38550.88 44058.24 1101.52)——财政撥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員經費——住房公積金; 73676.32貸: 财政撥款預算收入&; 396281.66(2)3月15日繳納個人所得稅:财務會計借:其他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3532.80貸:财政撥款收入; 3532.80預算會計借:事業支出——财政撥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員經費——基本工資 3532.80貸:财政撥款預算收入  3532.80來源:财政部會計司  政府會計準則制度應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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