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刀餘說法
春節已經匆匆而過,筆者被母親诟病仿佛走親戚一般,和大多數返程的遊子一樣,度過刹那的繁華後便着急忙慌地踏上了日複一日的兩點一線,滿心疲憊之餘難免有些疑惑,為什麼每年有那麼多人提倡将春節假期延長,但卻始終都沒有被改變呢?
這就要說到我國關于節假日的法律規定了,我們每年所執行的假休規定都是國務院辦公廳在上年末發出的安排通知,比如今年2023年一整年的節假日假休,就是國務院辦公廳2022年12月8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2〕16号)文件的規定。其中,雖然勞動節和國慶節一個休5天,一個休8天,但實際上去掉調休日期,分别隻能休1天和3天。就好像今年的春節一樣,休假日期抛去調休的部分,實際上也隻是休了3天。
放假 去掉調休後實休
元旦3天 1天
春節7天 3天
清明節1天 1天
勞動節5天 1天
端午節3天 1天
中秋、國慶8天 3天
而之所以有這樣的規定,是因為我們國家有一部法律《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該辦法自1949年公布施行,曆經三次修改,最終形成了現在法定節假日11天的規定。
(1949年)
(1999年)
(2008年)
(2014年)
記得筆者小時候常看中央電視台的“五一七天樂,勞動也快樂”!那時候五一是放七天假的,但是清明是不放假的,後來就是有了2008年的修改,多出了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放假的明确法律規定,但五一的7天長假自此也變成了3天。當時大家都吵着鬧着要恢複長假,為此國務院還專門下發了通知。
說到最後,相必大家也明白了,之所以每年會有這樣看似不近人情的調休,實際上就是國務院一方面需要遵守法律的規定,另一方面又要滿足人民群衆的需求,從而采取的這樣一種折中方式。也就是說我們要想恢複五一長假,延長春節假期,最重要的還是推動國務院對于《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這部法律的修訂!
我國目前已經進入了“修法時代”,或許不久的将來,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寫信建議調整假休,那麼春節從年三十休到正月十五的可能也就觸手可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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