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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才公租房能落戶嗎

圖文 更新时间:2025-03-16 13:00:04

上海人才公租房能落戶嗎(考取上海公務員分配公租房)1

圖說:公租房提供拎包入住服務 采訪對象供圖(下同)

  新民晚報訊(記者 楊玉紅)2020年上海公務員筆試将于12月7日舉行,昨日,一條“考取上海公務員分配公租房”的不實消息在微博被網友轉發。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立即通過其官方微博和微信公衆号“房可圓”辟謠“分配是不存在的”。

  有網友在微博上發布了一條小視頻,内容為一套精裝修的公寓内景,并配文“考取上海公務員分配公租房”。收到網友的消息後,“房可圓”立即辟謠:分配是不存在的。收到反饋後,這名網友立即對不實消息進行修改和聲明。

  什麼是公租房?申請的“門檻”和程序分别是什麼?上海市房管局就網友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一一回複。

  問題1:上海市公共租賃住房制度的主要特點是什麼?

  上海市公共租賃住房主要解決青年職工、引進人才、來滬務工人員等常住人口階段性住房困難。上海市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制度的主要特點:

  一是面向在滬合法穩定就業且住房困難的常住人口供應,準入條件不限上海市戶籍、不設收入線,滿足不同層次住房困難家庭和單身人士的租賃需求。

  二是“隻租不售”,并實行有期限租賃;租賃合同一般兩年一簽,合同到期符合條件可續租,租賃總年限一般不超過6年,着重解決階段性居住困難。

  三是戶型設計以成套小戶型住宅為主,進行裝修并配置必要的家具、家電後出租,實現承租人“拎包入住”。

  四是租賃價格按略低于市場租金水平确定,形成與住房租賃市場良性互補、協調發展的格局;同時鼓勵用人單位采取發放租賃補貼、集體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等方式盡責,減輕職工住房消費負擔。

上海人才公租房能落戶嗎(考取上海公務員分配公租房)2

  問題2:哪些人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上海市市籌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的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主申請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戶口,且與上海市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

  (2)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證》達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年限可合并計算),在滬連續繳納 社會保險金達到一年以上,且與上海市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

  (3)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在滬繳納社會保險金,與上海市單位簽訂二年以上(含二年) 勞動合同,且單位同意由單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上海市市籌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的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全體成員(指主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在上海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于15平方米;(2)未享受上海市廉租住房、共有産權保障住房政策。各區區籌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條件由各區政府制定并公布。

  問題3:怎樣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提出申請。申請對象可向工作單位所在區的受理機構提出申請,也可向上海市戶籍所在區的受理機構提出申請;上海市公共租賃住房受理機構地址和聯系方式詳見上海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官網。根據意向租賃的房源性質,申請對象應作出選擇申請市籌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或者區籌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

  (2)提交材料。申請對象應如實填報申請表,按要求提交身份證、上海市戶籍證明或居住證、勞動或工作合同、社保繳納證明、以及婚姻狀況、住房狀況等材料,承諾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經所在單位在申請表上蓋章确認後,交受理機構審核。

  (3)資格審核。受理機構受理申請後,按照申請條件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出具登記證明(準入資格确認書)。

  (4)簽約入住。對取得登記證明(準入資格确認書)的對象,根據房源供應情況和運營機構管理要求辦理簽約入住手續。其中家庭(個人)直接承租的,由保障對象與公租房運營機構簽訂租賃合同;單位承租的,由單位與公租房運營機構簽訂租賃合同,入住保障對象與單位簽訂房屋使用相關協議書作為租賃合同附件。部分房源不足的項目,由公租房運營機構制定相應規則實行輪候配租。

  新民晚報記者 楊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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