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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草喜提藍底白字之後,猹友們得到了最準确、沒有籽全是瓤的大瓜。
很多沒有見過大風大浪的猹,一開始是絕對不信的:
“他都起訴造謠網友了,那還能有假?”
今天就來講講,被律師函警告過的素人們,會有什麼結果?
易凡風順的時候,他們真的啥都會告
早在簽子在大家心裡還隻是凡凡的清純時期,他與小G娜的故事還隻是一個傳說的時候,助他挽回聲譽的,是一次勝訴。
當年,在小G娜提供的保熟瓜裡,有一條是簽子嫌買加拿大的商務艙太貴,不如買經濟艙,于是瓜田一下跨進楓葉國。
經常在瓜田裡行走的朋友們,一定對“星權律師事務所”不陌生,作為經常代理明星名譽權訴訟的律所,翻翻他們的微博,就知道哪些明星最近有麻煩。星權替簽子鎖定了這樣的一個目标——
小地方保山、年紀小、文化程度不高,隻有初中學曆的農村小夥王某某,就是他,搞出了“加拿大p王”的詞條。
第一,我不叫喂,第二,我不是p王。一開始,簽子方面要求賠22w,對方表示這是真的拿不出來。不過看小王的解釋,那他實際上也不是話題的創建人。
這個解釋對于當時極力要擺脫小G娜指控的簽子來說,自然沒有任何意義,反正打官司勝算也大。最後法院沒有要求賠22w那麼多,金額鎖定在3w 。
對于很多人來說,3w算多,但也不至于是巨款,而對于小王來說,這就是巨款,因為他确實是一分錢都沒有。為了還債,他選擇了分期付。
後來簽子正式進局子踩縫紉機之後,這件事被大V又提起。
一來是質問簽子當時明明就已經開啟海王模式,律師卻敢說他約p是诽謗,而這明明就是事實;
二來是通過限高、上征信的方法讓被告把賠償款打進自己賬戶,是不是也說不過去?
小王早年間為了還債,睡過網吧,去江蘇當保安,一天生活費隻有幾塊錢,就為了把生活成本降到最低。
而簽子花大手筆公關、封口,但最後平安北京的通告說明,小王說的沒毛病。
而在“簽子名譽權全部勝訴”這件事又被放大之後,小王表示當時簽子的代理律師以個人名義捐給他1w,希望他以後好好生活。
不過因為收入微薄,沒能及時上繳罰款而留下的失信記錄,應該是抹不掉了。
回頭看簽子告過的名譽權訴訟,事關褲裆的,還真的基本上都沒說錯。若不是内娛第四大“娛樂公司“朝陽監獄出馬,不知道多少粉絲還在拿着名譽權勝訴的名義,騎臉各路網友。
順便說一個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的瓜,曾經有個經紀人也差點和簽子打過名譽權官司。他當初錄下了簽子的代理律師用爆粗口來反駁“簽子炮未成年”的語音,所以最後沒有告起來。
克圈内人的,還得看圈内啊。
說翻車誰在翻車?
坦白說,我最早看到校草發長文自白的時候,隻覺得這個文筆應該是代筆,但是完全沒想到從頭到尾沒一句真話。和他的兄弟簽子一樣,他也發過明明做了,就是敢批發的律師函警告。
有類似遭遇的,還有一個放過蘇梅島瓜的網友。
我看過這個人被起訴的原因,一是攻擊校草是水帝,二是用不雅稱謂,三是說他在蘇梅島約p。因為當事人已經被起訴,所以内容不可見。
不雅稱謂肯定是不妥當的,但是不知道水帝這個詞出現在《動物世界》上映前還是上映後,如果正好卡在他在浴室裡放雙杯的節點,那……
這件事和簽子告小保安那事兒有相似之處:
在李5月份因為當瓢蟲被抓之後,該網友7月份被李起訴诽謗、侵犯名譽權,索賠15w。而藍底白字是9月才出現的,和樓上已經賠了3w之後才被官方錘死的簽有一拼。
區别在于,簽子的後續是真的有未成年人起訴,而且和楓葉國相關;而校草這件事,嫖和約還是有區别,即使現在确認他是多次嫖,也不能說他當時去蘇梅島是去送炸雞。
從程序上來說,校草告這個人合情合理,畢竟此人确實拿不出一點石錘。但校草告内容廣泛,從說他是整容基佬到猥瑣,從精神到肉體各種打擊的平台,索賠是1塊錢;告平台上的個人,索賠15w,不太能懂其中腦回路。
讓人看不太懂的起訴和聲明,也不止校草一家。
東方彧卿在被公衆質疑和經紀人走得是不是太親密時,曾經一連發了5條辟謠,但是其中3條,看完都不知道和大家關注的重點有什麼關系……其中有一條是用個人工作室辟謠經紀人沒有注冊天涯小号,一時間不知道是在倒油還是澄清。
鞠姐起訴一個說她好看的作者是侵犯肖像權,打這事兒過去之後,讨論鞠學變美思路的網友人數斷崖式下降,法院給出的二審結果可以說是教科書級“明星肖像權如何定義”。
我當然支持各位藝人都有起訴、發聲明的權利,可既然明白在回應的時候記得添上一句“無意占用公共資源”,那法律資源也是公共資源,為啥什麼狗屁倒竈、自欺欺人和指鹿為馬的事兒都要去法院過一遍,是想給法院貢獻kpi嗎。
目前隻能确認,前幾天還在被校草起訴的網友,現在已經挺起胸膛在反訴了。看了一下訴求,基本都是要求校草置頂道歉。
如果一個個道歉,恐怕校草續費微博會員,那2條置頂都不夠用的。
可以,但沒必要
我前幾天在微博發過一個問答,是誰的聲明打臉打得最滑稽。評論區很精彩,感覺每一個都是去參加脫口秀大會,周迅這樣笑點高的人聽了都會爆燈的水平。
不過再想想,這些離譜的打臉之外,好像也都有更離譜的“律師函警告”。
并不是說明星的名譽權、肖像權都沒價值,像有些人字寫得還挺好看的,一張嘴就是詛咒藝人長痔瘡,這是準備要在藝人公司門口賣肛泰嗎。
要說是不是每一份律師函警告都讓人心服口服,還是有很大的讨論空間的。
律師函警告的巅峰之作是蔡徐坤告B站,像我是覺得做鬼畜要有做鬼畜的品格,像把人家的頭P在籃球上這回事,制作的時候自己不覺得害怕嗎?
彼時簽子趁熱打鐵,在坤坤路人緣大敗的時候推出《大碗寬面》,表示對創造了電鳗梗的網友既往不咎,創造了千萬條道歉彈幕的盛況。
現在這碗面已經扣地上了,如果不是截圖這個體現了科技與生活,未來與過去雙結合的功能,真是沒法重現當年萬人齊喊對不起的大場面。
同樣是做鬼畜,林俊傑也起訴了一個做搞笑視頻的up主,但評論區都是JJ告得好。
如果秦始皇還在,肯定會讓大家心裡對于名譽權、肖像權的度量衡做到統一。
我現在其實不太在乎藝人有沒有本事起訴名譽權,像朱婷告黑,直接就是刑事訴訟一步到位。這裡又要講一個老生常談的知識點,名譽權是做了但别人不能說,诽謗是無中生有算刑事,敗訴有案底。
很多藝人會在律師函階段提到是诽謗,但最後沒有以诽謗罪追責,隻停留在名譽權階段,這也是很多粉絲和路人對嗆的源頭——
哪怕現在爽子告路人,你們不能叫我瘋爽,大概率也是會赢的。
如果還有什麼在意的,就是在意明星對于起訴過程裡的遇到的意外情況的反應,還有勝訴之後,會怎麼處理赢來的賠償款。像楊洋一直是捐給愛心基金的,白宇把賠償捐給扶貧基金會了。
趙麗穎在起訴之後,發現造謠者是個學生,不想對他造成後續影響,于是沒有繼續追究;蔡徐坤勝訴之後,得知對方沒有經濟能力賠償,于是要去他去做公益工作,于是造謠者去社會福利院當了一個月義工。
不得不說坤子後面的舉動比告B站聰明得多,從路人的diss轉為贊許,也能看出公衆對明星律師函的态度,有這樣的準則:
1、小破事也去起訴的話會給人一種胸懷仄斜的印象,而且起訴盡量不要去掃射,針對個人的話也要抓源頭,等廣為流傳之後撿一個軟柿子打,會讓人覺得有理也變無理;
2、名譽權濫用比名譽權勝訴的關注度大多了,現在對名人的名譽權究竟在怎樣的範圍裡沒有一個明确的界限。勝訴之後,粉絲拿着隻是程序正義的結果到處沖路人,最後好事變壞事的可能性極大。
3、公衆當然不覺得讓明星自證肚子裡有幾碗粉是正常的,但是如果傳言喧嚣塵上,當事人既拿不出一點點證據,走法律途徑還僅限于名譽權範圍,這種不合情也不合理的舉動,在一定程度上會導緻質疑的人更強烈質疑。
E姐結語
作為一個希望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和平主義者,我希望網上沒有造謠一張嘴,又無力背負責任的噴子,也希望沒有像楊梅裡的蟲子一樣,一條又一條的明星律師函。
這事兒說到底隻能寄希望于實名制,你我的力量都左右不了。不過在這之外,明星信用早在那些睜眼說瞎話,上午否認下午承認的回應裡,破産到扶不起來了。
張予曦小号感歎以後還能怎麼處理信任危機
明星和素人的權力關系是極度不對等的,好比說一個男藝人是純獄風預備役,但你手裡沒石錘,那你公開質疑對方,如果被告了,對方有的是錢和精力跟你掰扯,而對于素人來說,要不是有精力沒錢(學生),要不是有錢沒精力(上班族)。
這些事兒裡,自然也有粉圈推波助瀾的成分在,但大部分藝人都是成年人,我不知道在朝陽區南豆各莊甲1号相聚的那些人,怎麼還能把鍋甩在“粉絲慣的”上。粉絲還希望自擔們都沖出亞洲,問鼎奧斯卡呢,他們怎麼不照着去做?
從路人角度,還得感謝粉絲貢獻了求錘得錘的力量,讓平平無奇的内娛開出一代更比一代強的翻車姿勢,要不是粉絲,哥哥迷人的肚腩、松弛的胸肌,還有躺平的上進心,我們怎麼會知道呢。
今天的深夜話題是:
你還會相信明星聲明嗎?
來評論區說說吧~
做有深度的心靈SPA和有格調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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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姐換新Logo咯!各位閨蜜認準正版↓↓↓
都市男女的心靈S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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