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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不能做的六點事情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9-08 14:22:44

防溺水不能做的六點事情?原标題:“發現有人溺水,我們要怎麼做?”梅州警家校聯動多渠道宣傳防溺水知識,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防溺水不能做的六點事情?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防溺水不能做的六點事情(發現有人溺水我們要怎麼做)1

防溺水不能做的六點事情

原标題:“發現有人溺水,我們要怎麼做?”梅州警家校聯動多渠道宣傳防溺水知識

□ 本報記者 鄧 君

□ 本報通訊員 謝瑜琳

“你知道哪些地方容易發生溺水嗎?”

“海邊、山塘、水庫……”

“發現有人溺水,我們要怎麼做?”

“大聲喊叫周圍的人過來幫忙,給溺水人員扔一些可抓取的漂浮物,然後撥打110……”

近日,廣東省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民警走進梅江區城北鎮中心小學,為學生們上了一堂生動實用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課。

随着氣溫回升及汛期來臨,溺水事故又進入高發、多發期。梅州市水系發達,水網密布,河湖水庫衆多,野外水域狀況複雜。針對近年來溺亡事故多發于農村,特别是水庫周邊村落的特點,梅州市公安機關精心制作視頻、圖文、海報等,依托警、家、校聯動機制多種渠道宣傳防溺水安全知識,利用河湖警長制工作平台推動有關部門加強巡查,并經常舉辦突發溺水警情的處置演練,提高廣大群衆特别是中小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最大限度減少或避免溺亡事故發生。

在城北鎮中心小學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課上,民警從溺水原因、防溺水措施、發生溺水時如何自救三個方面,以圖文和實例講解的形式,進行防溺水知識的普及,并借助預防溺水童謠,向學生們提出了防溺水“六不”的具體要求,教育學生們不要私自結伴去陌生水域遊泳、玩水,并告誡他們即使有家長陪同遊泳也應充分做好防護措施。

“目前學生們對防溺水安全存在一些認識上的誤區,比如‘會遊泳就不會溺水’‘手拉手可以救助溺水者上岸’等,這堂防溺水安全教育課及時有效地揭示了這些誤區背後的真相。”城北鎮中心小學副校長許喬良說,城鄉接合部的學校,因生源範圍較廣,區域内的山塘、水庫較多,而學生多為留守兒童,家長對孩子的防溺水管教工作有所缺失。在家長的安全意識和監管力度不足的情況下,種種因素導緻農村孩子溺水死亡率是城市孩子的兩倍,因此及時有效開展防溺水教育很有必要。

依托警、家、校聯動機制,梅州公安精心制作防溺水視頻、圖文、海報,通過廣播電視、微信微博、短視頻平台等多種渠道,向學生普及預防溺水安全常識,形成齊抓共管、共同參與、預防溺水的輿論氛圍。針對近年來時有發生的二次溺水問題,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水上派出所民警張偉達在宣講中常常強調,一旦發生溺水事件,同伴應正确施救:“及時撥打報警電話,或向其他群衆求助,并合理使用岸上的救援工具,如竹竿、樹枝、繩索或者一些可漂浮物,合理施救,防止發生二次溺水事件。”

同時,結合轄區水情和疫情防控情況,梅州公安聯合宣傳、教育、共青團、街道等部門和社會志願服務組織,開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進社區、進學校、進單位、進家庭、進場所、進農村“六進”宣傳活動。據統計,防溺水線上宣傳浏覽閱讀點擊量超10萬次,向學生家長群體推送防溺水宣傳短信超68萬條,發放《暑假安全告家長書》超15萬份。

利用河湖警長制工作平台,梅州公安推動有關部門加強轄區易發生溺水事故的河、塘、溝、渠、坑和水庫、湖泊等重點危險水域的巡查,及時發現和消除溺水隐患。轄區民警提醒易發生溺水的相關河湖長,加強沿江兩岸救生梯、救生箱、警示牌等設施建設。指導相關鎮(村)的聯防組織在易發多發事故水域加強巡查值守,及時發現、有效勸阻學生及群衆下水遊泳。此外,會同水利、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排查轄區水域非法采砂、取土等安全隐患,及時發現、嚴厲打擊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對塘壩任意改造等違法犯罪行為,消除溺水安全隐患。

結合水警警種特點,梅州公安加強突發溺水警情的處置演練,組織開展民警水上救生技能演練,制定完善應急處置預案,配備必要救生救援設備,落實人員職責分工,不斷提升救助能力和水平,确保妥善處置溺水警情突發事件。同時,加大船員、遊泳、潛水等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加強與藍天救援隊等社會組織合作,把裝備練熟、技能練精、戰術練實,提高救助專業化、規範化水平。(鄧 君 謝瑜琳)

(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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