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在“槍口”上,“闆子”也不能亂打
■第76集團軍某旅教導員 吳瑞卿
上周,得知連隊最終對小李的警告處分改為批評教育,參加行政例會的幹部都對此表示認可。
前不久,二連下士小李下哨回到宿舍時,連隊其他同志剛到學習室觀看《新聞聯播》。收拾好裝具,擡頭一看已是19時15分,想着等走到學習室《新聞聯播》也快結束了,小李便留在宿舍休息。沒承想,他這一舉動被巡邏的糾察逮了個正着,遂被登記通報。
這段時間,旅裡正在大抓作風建設。因此,我聽聞此事後并沒多想,隻是要求二連連長孫亮傑務必處理好。
“教導員,我們拟給予小李警告處分。”沒多久,孫亮傑在一次工作彙報中順口提了連隊對小李的處理意見。
“警告處分?”我頓時心生疑惑:小李的問題有這麼嚴重嗎?這個決定有什麼依據和考量?
“教導員,最近旅裡正在抓作風教育整頓,小李平時表現就不是很積極,這次又撞在‘槍口’上……”
我忽然想起部隊有一句順口溜,叫“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誠然,小李被通報批評,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他自身。但同樣一件事,如果不是撞在旅裡大抓作風的“槍口”上,連隊就不會給出這樣的處理結果。作為基層一線帶兵人,應該客觀量錯、合理執紀。
“‘槍打出頭鳥’‘重罰不長眼’,是人治大于法治的典型體現。有問題要處理是肯定的,但也不能任性用權,打闆子用力過猛。”為此,我建議連隊重新對小李的錯誤合理定性,嚴格按照條令條例和旅裡的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事後,連隊再次組織分析讨論,重新對小李的問題進行認定。連隊支委認識到,因為是“頂風”違紀,而主觀加大懲罰力度,既不符合條令規定,對戰士個人成長和連隊發展建設也是弊大于利。最終,他們撤銷了對小李進行警告處分的意見,改為對他進行批評教育。
實際工作中,我們不少一線帶兵人片面推崇“嚴字當頭”“慈不掌兵”,甚至想通過抓反面典型“殺一儆百”。透過此事反思,我認識到,“嚴”也要嚴在法規制度的框架内,結合實際,客觀認定,這樣才能讓戰士們心服口服,真正凝聚起大家幹事創業的合力。
(趙炫竹、何曉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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