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措施出現錯誤如何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0條的規定,當事人提出訴訟保全,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1.訴訟保全的适用時間必須是在案件受理後,尚未作出生效判決前在一審或二審中,如果案件尚未審結,當事人都可以申請訴訟保全但如果法院的判決已經生效,當事人就不能申請訴訟保全; 2.訴訟保全的适用前提是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損害的其他情形,即存在實施保全措施的客觀需要; 3.訴訟保全的發生,既可能是由于當事人的申請,也可以是人民法院依職權主動進行對特殊情況下的案件,如追索人身損害賠償費、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勞動報酬等涉及經濟困難的當事人的案件,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職權采取訴訟保全措施,但一般情況下應由當事人提交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 4.訴訟保全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也可以不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是否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由人民法院視情況而定; 5.人民法院責令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的,按照《财産保全規定》第5條的規定,擔保數額不超過請求保全數額的百分之三十;申請保全的财産系争議标的的,擔保數額不超過争議标的價值的百分之三十 6.對情況緊急的訴訟保全申請,人民法院受理後應在48小時内作出是否采取訴訟保全的裁定,決定保全的應當立即執行,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保全措施出現錯誤如何訴訟?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0條的規定,當事人提出訴訟保全,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1.訴訟保全的适用時間必須是在案件受理後,尚未作出生效判決前。在一審或二審中,如果案件尚未審結,當事人都可以申請訴訟保全。但如果法院的判決已經生效,當事人就不能申請訴訟保全; 2.訴訟保全的适用前提是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損害的其他情形,即存在實施保全措施的客觀需要; 3.訴訟保全的發生,既可能是由于當事人的申請,也可以是人民法院依職權主動進行。對特殊情況下的案件,如追索人身損害賠償費、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勞動報酬等涉及經濟困難的當事人的案件,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職權采取訴訟保全措施,但一般情況下應由當事人提交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 4.訴訟保全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也可以不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是否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由人民法院視情況而定; 5.人民法院責令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的,按照《财産保全規定》第5條的規定,擔保數額不超過請求保全數額的百分之三十;申請保全的财産系争議标的的,擔保數額不超過争議标的價值的百分之三十。 6.對情況緊急的訴訟保全申請,人民法院受理後應在48小時内作出是否采取訴訟保全的裁定,決定保全的應當立即執行。
上訴期間的保全,是指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在提起上訴期間,提起訴訟保全的案件。此時,因第二審人民法院尚未接到報送的案件,如果當事人有轉移、隐匿、出賣或者毀損财産等行為,必須采取保全措施的,根據《民訴解釋》第161條規定,由第一審人民法院依當事人申請或者依職權采取。第一審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應當及時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二審、再審期間的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審理當事人提起的上訴案件或對案件進行再審過程中實施的保全。《民事訴訟法》第100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必須依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前提是保全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但是,法律并未限制隻有一審法院才能采取保全措施,二審法院也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采取保全措施。《民訴解釋》第162條的規定,二審法院可以自行實施,也可以委托一審人民法院實施。再審人民法院裁定對原保全措施予以續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實施,也可以委托原審人民法院或者執行法院實施。
申請書
申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者職業),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
被申請人:×××,……。
……
(以上寫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請求事項:
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的……(寫明保全财産的名稱、性質、數量、數額、所在地等),期限為……年/月/日(寫明保全的期限)。
事實和理由:
(××××)……号……(寫明當事人和案由)一案,……(寫明申請訴訟财産保全的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提供……(寫明擔保财産的名稱、性質、數量、數額、所在地等)作為擔保。
此緻
××××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年××月××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