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10月1日起,河南省全面啟動了新農合大病保險政策。根據政策,除了正常新農合報銷外,今年1月1日後生病的參合農民可進行二次報銷。那麼新農合大病二次報銷的補償标準是什麼?又該如何領取呢?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參合農民9000多萬,大病“二次報銷”正式實施後,參合農民一旦患上大病,不僅可享受新農合報銷,還可享受商業保險給予的二次報銷,又稱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
市衛生局農衛科科員 司強:“2014年參加新農村合作醫療的參合農民,或籌資時尚未出生,錯過繳費時限而未能參合的嬰兒,都可以享受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
據了解,新農合大病報銷隻能報銷“合規費用”,該費用暫定為新農合基本藥物目錄和基本診療項目目錄範圍内的自付醫療費用。二次報銷起付線為1.5萬元,報銷比例分三檔,最低為50%。
市衛生局農衛科科員 司強:“新農合報銷以後,合規的自費累計超過1.5萬元的可以納入新農合大病保險報銷,1.5—5萬元部分按50%的比例給予補償,5萬元—10萬元部分按55%的比例給予補償,10萬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給予補償,這個實行分段補貼,封頂線為30萬元。”
新政策對于符合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條件的住院參合患者,實行即時結報和‘一站式’服務。據了解,10月1日後,在我省即時結報醫院出院的參合患者,其大病保險補償與新農合基本醫療一起實行即時結報。在省外就醫或省内非即時結報醫院就醫者,在新農合統籌地區實行基本醫療與大病保險補償“一站式”結算。
市衛生局農衛科科員 司強:“10月1日以後,在省級醫院和市級即時結報定點醫療機構,在出院的當時,享受新農合補償的同時,也可以享受新農合大病保險的補償。”
新農合大病保險與新農合運行年度相一緻,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因此,參合農民在20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發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也納入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範圍。
市衛生局農衛科科員 司強:“新農合大病保險正式啟動的時間是2014年10月1日,但從2014年1月1日起至9月30日發生的醫療費用,可以享受大病保險,需要到安陽市人壽保險公司報銷。需要帶四種證件,身份證及複印件,新農合醫療證及複印件,新農合出院補償單,銀行卡。”
對于經常在外參合患者,隻要符合标準,如果當年未能及時進行大病保險補償費用結算的,可在住院次年的6月底前,到參合地商業保險機構服務網點辦理補償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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