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韶萌
9月9日,洛陽市西工區人民政府發布《洛陽市西工區人民政府關于凱旋路交通組織優化調整的通告》
洛陽市西工區人民政府
關于凱旋路交通組織優化調整的通告
近期,由于道路、市政管網等城市基礎設施施工,造成轄區部分道路擁堵嚴重,影響到道路交通安全和生态環境。為緩解局部擁堵,優化道路交通環境,保障群衆出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洛陽市有關文件要求,經西工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凱旋路部分路段的交通組織進行優化調整,現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實行限行措施
(一)限行路段:
凱旋路的玻璃廠南路口至解放路口段(不含凱旋路玻璃廠南路口、凱旋路解放路口)。
(二)限行時間: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每日08:00至20:00。
(三)限行車輛:
所有機動車(含臨時号牌,不含懸挂新能源号牌)
(四)限行規定:
1、在限行時間内,按機動車号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尾數為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後一位數字為準),實行尾号單号單日、雙号雙日行駛。具體為:機動車号牌尾号為單号的(1、3、5、7、9)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号牌尾号為雙号的(2、4、6、8、0)在雙日上路行駛。
2、為保障城市生産、生活正常運轉,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和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标識的行政執法車輛、押運、保險勘驗、事故快速理賠、道路清障、保潔降塵的公有專用車輛。
(2)公共電(汽)車、有統一外觀标識的客運出租汽車、網約車、校車(不含租賃車輛)和兩輪摩托車及12座(含)以上客車。
(3)工程救險車、環衛、園林、市政(含污泥運輸)、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快遞)、新聞采訪、醫療廢物轉運以及殡儀館的殡葬車輛等涉及民生公有專用車輛。
(五)法律責任:違反此通告的,由相關執法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處理;對不服從管理,拒絕、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從嚴追究法律責任。
二、進一步規範通行秩序
(一)凱旋路的解放路口至玻璃廠路口段24小時禁止柴油貨車駛入;禁止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黑煙車及不符合規定車輛駛入;機動車尾氣排放檢測不合格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二)凱旋路的八一路口至人民西路口南北兩側道路上禁止停靠一切機動車輛(包含接送學生的機動車輛)和停放非機動車輛,接送學生的非機動車輛要即停即走。對違反停靠和停放規定的車輛一律加大整治處罰力度,對違法停放車輛一律拖移。
(三)非機動車不得在機動車道内行駛、不得随意橫穿道路;在路口處紅燈亮時應當停在停車線以内,不得越線停車、不得闖紅燈。不得占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停放車輛。
(四)行人不得在車行道内行走、不得随意橫穿道路;在路口處紅燈亮時應當停在斑馬線兩端,不得闖紅燈,綠燈亮時應走斑馬線。
為進一步優化交通環境,确保不發生長時間、大範圍交通擁堵,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上述道路交通優化調整規定,為打造良好的生态環境和交通秩序做出積極的貢獻!
特此通告。
洛陽市西工區人民政府
2019年9月9日
來源:大河客戶端 編輯:侯昺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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