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疫情蔓延勢頭得到初步遏制,防控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制定旨在防控、消除傳染病發生和流行,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那麼,其中的哪些内容與此次疫情和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人民網法治頻道與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共同梳理解讀,今天推出第二期。
相關圖解:關于《傳染病防治法》 這些問題你應該知道(一)
六、傳染病預警制度是什麼?
《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國家建立傳染病預警制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傳染病發生、流行趨勢的預測,及時發出傳染病預警,根據情況予以公布。
與此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傳染病預防、控制預案,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其内容應包括:傳染病預防控制指揮部的組成、應急工作方案的制定以及物資調配等。
七、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是如何規定的?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八、傳染病疫情通報和公布制度是如何規定的?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向本行政區域内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通報傳染病疫情以及監測、預警的相關信息。接到通報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告知本單位的有關人員。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向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通報全國傳染病疫情以及監測、預警的相關信息。毗鄰的以及相關的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互相通報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疫情以及監測、預警的相關信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發現傳染病疫情時,應當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通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發現傳染病疫情時,應當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通報。動物防疫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及時互相通報動物間和人間發生的人畜共患傳染病疫情以及相關信息。
負有傳染病疫情報告職責的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隐瞞、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
國家建立傳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定期公布全國傳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定期公布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疫情信息。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向社會公布傳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傳染病疫情信息應當及時、準确。
九、醫療機構發現傳染病感染者,是否隻隔離就夠了?
醫療機構不僅應當對患者隔離,還應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采取下列措施:(一)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确定;(二)對疑似病人,确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三)對醫療機構内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十、醫療救治過程中,醫療機構應具備哪些條件?
醫療機構的基本标準、建築設計和服務流程,應當符合預防傳染病醫院感染的要求。醫療機構應對器械進行消毒;銷毀使用後的一次性醫療器具等。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要求,采取相應措施,提高傳染病醫療救治能力。
此外,醫療機構應當實行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書寫病曆記錄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并妥善保管等。(孝金波、李昊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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