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著名藝人陳赫退出其個人旗下賢合莊火鍋品牌股份一事在輿論上鬧得沸沸揚揚,更有很多加盟商打出了“陳赫還我血汗錢的橫幅”,對其進行聲讨。
據相關信息,加盟賢合莊火鍋品牌的加盟費需要花400萬。品牌方曾口頭承諾一年能夠回本,但實際經營過程當中才發現,完全不是這回事。
不僅是陳赫與賢合莊,以明星個人品牌為主要噱頭而創立的連鎖加盟品牌近年來頻頻被曝出負面。
除了商業模式上所謂的“騙加盟費”外,食品安全問題、服務問題、高價低質問題,使得這些“明星”品牌在社會上的口碑都不是太好。
不過,雖然這些品牌被曝出各種不靠譜的問題,導緻加盟商遭受損失,但這些加盟商真的值得同情嗎?我看未必。
01 創建品牌的目的是割韭菜,加盟品牌的目的同樣也是割韭菜
大家現在都在說明星的個人連鎖品牌都是在割加盟商的韭菜,而加盟商自己心裡難道不清楚商業模式怎麼回事嗎?
用明星的個人影響力在公衆當中建立知名度,并以粉絲為主要群體進行消費者轉化,正是這一類型連鎖品牌忽悠加盟商加盟的産品邏輯。
換句話說,加盟商掏高額加盟費目的,本身就是以明星的個人粉絲為目标,把粉絲當冤大頭,來割粉絲們的韭菜。
從出發點上看,加盟商沒看出來比明星高到哪去。
02 出問題的連鎖品牌門店,其所有者和經營者往往也是加盟商
加盟商加盟明星連鎖品牌之後,整個店面裝修設計和供應鍊也由連鎖品牌掌握。
加盟商面對品牌方的高額供應鍊産品價格,經營成本居高不下,還需要配合品牌方的各項促銷政策來引流經營,自然會面臨利潤不足和經營壓力的問題。
這個時候,加盟商一邊需要繼續借用品牌的影響力來收割粉絲,一邊又需要給自己留下足夠的利潤,于是乎有很多的加盟商就開始铤而走險,私下用劣質的産品來對付顧客。
此外,作為品牌方而言,加盟商就是他們的搖錢樹。他們固然也希望通過控制産品價格來獲得更高的利潤,但本質上是希望這些加盟商變成他們的小金豬,能持續貢獻利潤。
因此,從主觀意識上,除了小部分的明星連鎖加盟品牌,大部分的明星連鎖加盟品牌并不希望通過提供劣質的産品來使自己的口碑受損,更不希望因為産品負面信息而降低其他新潛在加盟商的加盟意願。
因此,在提供高價且劣質産品的經營邏輯下,這些所謂的加盟商,值得同情嗎?
03 跟風式加盟,自我主動内卷競争
有加盟商控訴,原本品牌方答應在某個區域内進行排他經營。但等到自己加盟并開始經營一段時間之後,發現附近的商圈開始出現同樣的加盟品牌,導緻競争壓力過大。
從這一點上考慮,當初加盟商在和品牌談加盟協議的時候,就沒有把這一排他條款進行明确的區分,是典型的缺少法務意識的行為。而如果當時已經意識到,卻因為利益沖昏了頭腦,從而做出錯誤決策,也并不值得誇贊。
此外,作為新的加盟商,在已經發現選址區内有明顯的同品牌競品時,還會選擇加盟,人為去制造主動内卷環境,增加運營壓力,這樣的加盟商有什麼臉去進行控訴?
04 腦子不在産品和服務上,全放在營銷上
大多數的明星連鎖加盟品牌都是以火鍋為主。原因是火鍋産品相對來說比較容易做标準化,同時供應鍊比較成熟,預制菜産品豐富,操作起來比較簡單。
但同樣的,這也造成在市場上存在着海量的火鍋店進行競争。
即便不是火鍋而是其他類型的如私房菜、創意菜、面館,也不僅得和同區域内的同品牌競品進行競争,還需要跟同區域内的其它火鍋及餐飲對手競争。
在這樣的情況下,加盟商想要取勝需要依托的必然是産品和服務。但實際上,我們從各式各樣的明星連鎖品牌的負面新聞來看,糟糕的産品和服務是他們為消費者所唾棄的主要理由。其中“難吃”堪稱各大明星連鎖品牌槽點之首。
高昂的消費客單價,并不足以匹配的産品價值,讓一般的路人望而卻步。
一部分粉絲固然會願意為明星藝人埋單,或有一些人會因為明星的噱頭進行消費,但在營銷的過度包裝和産品本身的乏力之下,他們的複購意願自然很低。
加盟商想要依靠品牌維持高價,并持續收割韭菜,哪有這麼容易?
當然,我們必須承認大量明星連鎖加盟品牌的創立就是為了割加盟商韭菜。所以這些品牌在前期的傳播炒作、虛假等位、虛假就餐之後,自然也容易在賺到快錢之後,留下一地雞毛。
但如果因為這樣的原因,就讓我們這些拿着幾千元工資的打工人去同情這些能拿出400萬、800萬,甚至1200萬加盟費(還不算裝修和各項成本喲)去加盟一家甚至多家想要收割普通消費者智商稅的加盟商,怕不是有病吧?閑得慌?
文|阿拉丙
編|字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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