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書法時,老會聽到有人說這個人的字“學雜”了,那“學雜了”就是指什麼呢?
“學雜”了,通常指寫的字明顯有兩種或以上不同書體的特征形态互相雜糅。導緻這樣後果的原因主要有兩點:一,基本功不紮實;二,個人習氣太重。
基本功不紮實,會導緻我們對書體理解不夠深入,沒有養成良好的書寫習慣。學歐像一點,學顔像一點,但基礎薄弱導緻我們寫什麼都有點意思但是都不精,雜糅起來變成了四不像,變成了“自由體”。
而個人習氣太重可以舉個例子說明,一位有幾十年的經驗的老技工,幾十年裡熟練于一項特定技能或動作,這個時候想要加入一些新的元素就比較困難了。
同樣,臨學書法也存在這種使然慣性;一個臨學幾十年歐體的人,去寫顔體,會不經意間,把歐楷筆法帶進顔體中。同因素下,寫“歐”可純,寫“顔”也可純,這就是在臨帖的時候沒有做到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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